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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院: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1179人

2023-07-03 15:05:1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钟雨欣 北京报道


(资料图)

7月3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2022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和关联犯罪1179人;北京市公安机关共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2.7万余人,破案1.8万余起,打掉涉诈犯罪团伙窝点300余个。

北京市检察院: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电诈和关联犯罪1179人

北京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杜邈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打击,不断提升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办案质效。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结合“断卡”“断流”“拔钉”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将集团化、跨境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坚决斩断上下游黑灰产业链。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和关联犯罪1179人,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数量占比相较2021年明显下降,诈骗案件数量占比明显上升。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技术迭代升级,北京市检察机关打通数据壁垒,加强科技反制。杜邈举例,北京市检察院指导昌平区检察院建用“两卡”案件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形成《涉“两卡”犯罪案件身份信息强制登记工作指引》,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适用,现已串并案件100余件,依法追诉30余人。

杜邈说,2023年2月,北京市检察院还与北京市公安局会签《协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指引》,确立十项协同工作机制,首创“检察建议+反诈提示函”协同治理模式,着力构建检警协同的反诈新格局,织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法网。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制发反诈检察建议书62份,内容覆盖加强监管、技术预防、实名制落实、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多个领域。

北京市公安局:去年全市公安机关累计劝阻避免损失94亿余元

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副总队长胡英坤介绍,2022年,全市公安机关侦查打击效能持续提升,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2.7万余人,破案1.8万余起,打掉涉诈犯罪团伙窝点300余个。其中,通过组织“断卡”以及对涉诈GOIP、涉诈洗钱窝点、涉诈APP等集群打击,打掉团伙窝点155个,破获案件1.28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万余名;打掉一批“买金”洗钱团伙,起获金条9公斤以及银行卡、手机等涉案物品120余件。

“全市公安机关专业防范能力持续提升。健全完善市局、分局、派出所及社会力量分级分类预警劝阻处置模式,全面提升防范精准度,推动38个第四级反诈中心建设运行,以‘身边人劝阻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累计劝阻被骗事主2370余万人次,避免经济损失94亿余元;积极开展拦截资金依法返还工作,返还被骗资金2亿余元,牢牢守护了人民群众的钱袋子。”胡英坤说。

近期电信网络诈骗的多发类型有哪些?群众应该如何防范?

“从统计数据看,今年以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类型主要有五类,约占电诈警情总数的七成。”胡英坤说。

一是刷单返利类,占比29.35%。胡英坤介绍,刷单返利诈骗是犯罪嫌疑人冒充客服发布兼职刷单信息,在受害人第一笔刷单之后,将本金和佣金及时进行返还,建立信任后,让受害人进行大金额的资金投入,以系统故障等理由拒绝返还本金和佣金。

二是虚假购物服务类,占比14.32%。犯罪嫌疑人通过网页、短信、电话等形式发布买卖物品和提供服务的虚假信息,以优惠打折、低价出售或以缴纳定金、保证金等为由吸引群众,在群众付款后,犯罪嫌疑人切断与群众的联系,不发物品、不提供服务实施诈骗。

三是虚假征信类,占比10.61%。犯罪嫌疑人冒充银行、网贷、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工作人员,谎称群众的信用卡、互联网消费信贷服务等信用支付工具有不良记录,不消除会影响个人征信,以能够帮助群众注销账号、消除记录为由,诱骗群众转账汇款实施诈骗。 

四是裸聊敲诈勒索类,占比7.98%。犯罪嫌疑人通过添加群众微信或QQ,引导群众下载安装特定社交软件,窃取群众的手机通讯录,通过拉近感情,以网络“裸聊”引诱群众,再以发布群众“裸聊”视频来恐吓敲诈群众钱财实施犯罪。

五是网络投资平台类,占比6.82%。犯罪嫌疑人以证券或投资公司的名义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散布虚假个股的内幕信息及走势,吸引群众加入微信群聊等社交平台和虚假的交易平台,通过虚假注资、人为操控等方式,使群众在虚假的交易平台内大额亏损实施诈骗。

针对五类警情多发的情况,北京警方作出三点提示,一是关注官方发布的提示信息,二是96110来电要及时接听,三是切莫充当诈骗犯罪帮凶。

典型案例:“盲发快递”实施电诈犯罪 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发布会还公布了2022年度北京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共7起。

在案例3“张某甲等4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2021年5月-6月间,张某甲与某快递公司销售人员孙某某相互勾结,利用非法购买的公民寄递信息,虚构买卖关系,通过孙某某所在的快递公司,以货到付款形式,对每包价值人民币2元的足浴包收取到付货款69元,向全国多地不特定被害人盲发快递17万余单,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30余万元。

张某甲“盲发快递”的被害人信息来源为:2020至2021年间,孙某某介绍快递公司同事张某乙、李某向张某甲出售含有姓名、手机号码、快递地址等内容的公民寄递信息10万余条,张某乙、李某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14500元;张某甲通过网络另向他人购买公民个人信息20余万条。

据介绍,海淀区检察院针对被告人通过非法获取快递信息“盲发快递”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行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除对被告人定罪量刑、追缴违法所得外,还判决被告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采取有效措施删除非法持有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注销侵权使用的通信软件,赔偿公民个人信息损失,一体推进刑事追诉和公益保护。

此外,还有一起典型案例涉及到利用数字人民币实施的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021年9月至10月间,李某组织陈某、母某、曹某、黄某等人组成“跑分”团伙,利用两名“卡农”(“卡农”是指非法出售实名制银行卡或电话卡给诈骗犯罪分子提供资金流转渠道的人,该两人另案处理,已判决)在多地办理银行卡并开通手机银行和数字人民币钱包,租赁多处日租房作为转账地点,通过网络接收他人指令,当钱款转入“上家”指定的“卡农”银行账户后,迅速通过数字人民币钱包兑换、银行卡转账等方式拆分转移,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赃款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

该案由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立案侦查。2022年2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等5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2022年8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等5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被告人李某提出上诉。2022年11月2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

据介绍,在该案中,公安机关围绕涉案数字人民币账户的开办、买卖和使用等环节,全方位开展研判打击工作。检察机关加强海量电子数据筛查,通过释法说理,使三名被告人从拒不认罪到认罪认罚,取得良好办案效果。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协同加强反诈宣传,促成相关银行优化反诈大数据监测模型,引导社会公众依法合规使用数字人民币,全力维护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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